一 测试内容与分值
(一)正反手击球 60 分(其中达标 50 分,技评 10 分);
(二)发球 40 分(其中达标 30 分,技评 10 分);
二 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正反手击球
1. 测试方法
取 12 次击球次数中有效击球最佳 10 次成绩之和为该项技术成绩(技术达标为 50 分,技术等级评分为 10 分)。
(1)考生在底线后准备。测试时,考生移动中正手或者反手击球第 1次开始记数,连续在移动中运用正手和反手技术击球 12次,其中正、反手击球单项技术运用不得低于 4 次(否则算失败,不计成绩)。
(2)如图 13 所示,测试中运用正、反手技术击球时:有效球第二落点在 3 米线以外得 5 分,有效球第二落点在 3 米线以内得3 分。失误(下网、出界)不计成绩。
(3)该项技术测试每人有一次机会,如失败无成绩者,可重测试一次,但扣除该项目总分的 10%,如仍失败无成绩者,可再重测一次但扣除该项目总分的 20%,每位考生最多只可重测两次,以最后一次成绩为准。
2. 评分标准
技评分满分 10 分,按 A、B、C、D 四级评分。凡达标成绩为 0分者,技评均为 D 等级;凡达标成绩在 25 分以内者,技评均不能评为 A 等级。
A(10~ 8.5分):准备姿势正确,移动步法合理,击球动作协调、准确、落点好。
B(8.4 ~ 7.5 分):准备姿势正确,移动步法合理,击球动作基本正确、落点较好。
C(7.4 ~ 6 分):准备姿势正确,移动步法较合理,击球动作一般、落点较差。
D(5.9 ~ 0 分):准备姿势正确,移动步法不合理,击球动作错误、难以完成动作。
(二)发球
1. 测试方法
(1)连续发球 8次,取 5次较好成绩之和作为该单项的成绩(其中达标为 30 分,技评为 10 分)。
(2)如图 14 所示。连续在底线发球位置(右、左任选一区)发八个球。落点在有效区(第一落点在发球区内且第二落点在出端线或边线外的 3 米之外得 6 分,第二落点未能超出端线和边线外的
3 米线得 3 分),发球失误(下网、出界)不计成绩。
2. 评分标准:
技评分满分 10 分,按 A、B、C、D 四个等级评分。凡达标成绩为 0 分者,技评均为 D 等级;凡达标成绩在 20 分以内者,技评均不能评为 A 级。
A(10 ~ 8.5 分):准备姿势合理,击球运用正确、协调、落点准确、有力度。
B(8.4 ~ 7.5 分):准备姿势合理,击球运用基本正确、落点较准确、较有力度。
C(7.4 ~ 6.0 分):准备姿势较合理,击球动作一般,落点较差、力度一般。
D(5.9 ~ 0 分):准备姿势不合理,击球动作僵硬,难以完成动作、无力度。